仅仅因为一件小事,我跟男朋友分手了。

是我先提的,他也立即就答应了。

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答应的。

但我很清楚,我提出分手,不是一时冲动。

而是在脑袋冷静下做出的决定。

都说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”,这句话在爱情里,也同样适用。

我跟杨浩宇在一起五年,经历了不知道多少事情。

如果说前两年他不熟悉我,那我可以理解为我们在一起时间不长,有情可原。

可是现在我们都已经在一起五年了,他竟然还能把我的生日记错。

这已经不是熟不熟悉的事情了。

从这件事情里就能看出,他对我,根本就不上心。

或许也可以说,他觉得对我已经没必要上心了。

也没必要在我身上花费心思。

恋爱这五年,他在我面前,一直是带着点小骄傲的。

虽然我不知道是谁给他的自信,但我一直没戳破他。

我这个人,对某些事情,不是那么的看重。

两个人在一起,要是能走到最后,无非就是一起过日子的。

若是走不到最后,那也就那样了,没什么好怀念的。

两人若是能在一起十几年或者几十年,那靠的,绝对不是爱情。

有可能是由爱情转变成的亲情,也有可能是对彼此的依赖和习惯。

总之,若是想靠着爱情和对方过一辈子,那是决计不可能的。

正所谓“两情若是长久时,又岂在朝朝暮暮”,正是这个道理。

我本来也是不看重仪式感的。

只是在男友还是记不住我生日时。

我那一腔热血,瞬间就被浇了个透心凉。

他知道记错了我的生日,一句道歉都没有,反而还在无所谓的玩手机。

那一刻我意识到,他其实,也没那么的在乎我。

可笑我还一直以为,他是能陪我共度余生的人。

现在细细想来,在一起的这五年,我对他的感情,好像在一点一点的消失。

感情的消失,向来不是无缘无故的。

每次我们出去约会,他基本上都会迟到。

准时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。

而且他这个人很大男子主义。

但凡是他想做的,无论对错,无论是否合时宜,他都一定要去做。

而我说的话,他是一句都听不进去。

他也向来不怎么不顾及我的感受。

如果换了一个女生,真的不一定能跟他在一起这么长时间。

但是也不一定。

或许我并不是能改变他的那个女人。

等他遇到那个“命定”的女人时,或许自然而然的就改变了。

我不知道分手之后他会不会来求复合。

但我是决计不会再去主动求复合。

谈恋爱的日子久了,都没点自己的私人空间了。

接下来的日子,还是让我好好自己的生活吧。